2014住房公積金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根據公積金的繳存辦法,公積金中心會根據北京市居民收入水平調整繳存上限。在調整之前,2013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760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北京住房公積金上限均為1880元。
根據公積金中心的規(guī)定,2014住房公積金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2014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2014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費。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單位住房公積金緩繳、降低繳存比例申請,并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備案。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下限原則上不低于8%。
北京公積金中心還表示,未來要加強對異地購房提取管理。職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購房申請?zhí)崛?,除按管理中心已有?guī)定提交相關材料外,職工所在單位應履行核實義務并出具“職工異地購房證明”,職工應出具單位為其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證明。職工所在單位主體資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物業(yè)部門開具“職工異地購房證明”。
為遏制某些單位違規(guī)協(xié)助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新單位不滿一年申請?zhí)崛∽》抗e金,應當提供新單位為其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證明。在此之前,公積金中心還公布措施,要求加強以租房為由提取管理。每3個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請日前3個月內的住房公積金,且每月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繳存上限,也不得超過月房租費。
相關鏈接
根據有關通知,從今年7月1日到明年6月30日,所有實施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均應以職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5%至12%的比例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單位,經市房委辦批準,可在12%繳存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高不超過18%。
職工2013年度月平均工資,在寧波市市區(qū)最低工資標準(1470元)及其以上的按實計繳,高于26315元的按26315元計繳。這意味著,2014年度公積金繳存基數的最高限額比去年增加了2870元;最低限額則維持不變。
以上是有關北京住房公積金繳費上限的相關信息,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資訊,請關注開心保網北京住房公積金專題。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jiān)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