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一些投保人拿到保險合同后,不經細看就放進抽屜,認為只要買了保險,發(fā)生事故都能獲賠。其實,這是一種誤解。
事實上,保險公司推出的險種,不可能將所有事故都列為可賠。判斷是否理賠,主要還得依據(jù)保險合同中的“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又稱除外責任)兩大條款。尤其是后者,列明了保險公司按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對某些風險造成的損失補償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張女士在倒車入庫的時候,不慎將在車尾指揮的兒子給撞傷,花了幾萬元治療費。張女士想,自己的車上了第三者責任險,應該能得到賠償。于是,事發(fā)后她到保險公司索賠,結果遭到拒賠。張女士對此不解,為什么買了第三者責任險無法得到賠償?
我們先來看看第三者責任險的條款,上面寫著:“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通俗來講,所謂的“第三者”,已把四種人排除在外,即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發(fā)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
在這次意外事件中,如果張女士撞的是任何一個不相干的人,保險公司都是要賠的。不過,張女士的兒子要是買了意外傷害險和意外醫(yī)療險的話,那么他們在經濟上的損失還可以減少一些。
看到這里,我們再來強調一下第三者責任險的理賠范圍: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fā)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下列損失和費用,第三者責任險不負責賠償:1、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險人或第三者停業(yè)、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信中斷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受損后,喪失行駛能力,從受損到修復這一期間,被保險人停止營業(yè)或不能繼續(xù)運輸?shù)葥p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營業(yè)停止、車輛停駛、生產或通訊中斷和不能正常供電、供水、供氣的損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人員、財產或利益的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負責,保險人都不負責賠償。
2、精神損害賠償:指因保險事故引起的、無論是否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任何有關精神損害的賠償。
搞懂保險不予理賠的范圍,將更好地維護車主的權益。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jiān)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