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提供我們生活的基本保障。隨著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社會保險已經在城鎮(zhèn)居民的生活中普及開來。然而一些上海市民在辦理社會保險申請時,不清楚辦理流程,下面小編就向大家介紹一下。
1、申領
符合社會保障卡申領條件的市民,可以通過電話向服務站預約或者直接前往服務站申領社會保障卡。
(1)電話預約申領:
①申請人進行電話預約時,應當將本人的公民身份號碼和姓名告知服務站;
②服務站通過市級信息交換平臺從市信息服務中心下載申請人的相關信息;
③經確認,下載信息與申請人電話提供信息一致的,服務站應當與申請人約定正式申領的時間。如市信息服務中心共享數據庫無申請人的相關信息時,服務站應當告知申請人辦理戶籍登記手續(xù)后再行申領。
(2)直接申領:
①申請人直接前往服務站申領時,服務站應當核實申請人填寫的《上海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的相關內容與申請人交驗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的信息一致。
②通過市級信息交換平臺從市信息服務中心下載申請人的相關信息。
③經確認,下載信息與申請人書面填寫信息一致的,服務站應當受理申領。
(3)異常處理:
①下載信息與申請人電話提供信息、書面填寫信息以及各類有效證件載明的信息不一致時,服務站應當暫緩受理申領,并告知申請人暫緩受理的原因和恢復受理途徑,同時將信息不一致的情況通知市信息服務中心。
②申請人居民身份證上的公民身份號碼、姓名與居民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的信息不一致時,服務站應當告知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警署),按戶籍管理規(guī)定更正信息后再行申領。
③市信息服務中心共享數據庫無申請人的相關信息時,服務站應當告知申請人辦理戶籍登記手續(xù)后再行申領;
2、領卡
(1)申請人收到領取社會保障卡的通知后,應當憑本人的居民身份證領取。
(2)委托代領社會保障卡的,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書面委托書、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
(3)領取通知發(fā)出30日后申請人仍未領取的,服務站應當將有關滯領信息傳送至市信息服務中心。
上海社保繳費新標準10月起執(zhí)行
為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和訊放心保)法》,促進上海市社會保險事業(yè)與經濟社會發(fā)展相適應、保障社保制度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上海社保新政在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不受影響、養(yǎng)老保險、2%的醫(yī)療保險、0.5%的失業(yè)保險;單位將繳納21%的養(yǎng)老保險、11%的醫(yī)療保險、1.5%的失業(yè)保險、1%的生育保險、0.5%的工傷保險。此次社會保險繳費比例調整后,企業(yè)減負,個人繳費略減,各項社保待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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